政府信息公开

文明曝光台︱斑马线上闯红灯 这样的行为不可有

发布机构:苍溪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20 字体: [ ]

曝光台

行人过马路,对红灯“视而不见”,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着城市形象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在位于原麻纺厂十字路口的斑马线处,红绿灯显示还在红灯,有市民却无视红灯,直接穿行马路。值得一提的是,此处的红绿灯还具有语音提示功能。

行人闯红灯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在红灯亮起时穿越马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人闯红灯被车辆撞到,从法律角度来看,行人是主要的责任方,因为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的出行安全,为了城市更加和谐,请市民朋友谨记文明出行规定,共建文明苍溪。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