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5号)相关规定,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1.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明细表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申报明细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