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铺子村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公众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亨旺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一组
联系方式:侯藩 13398447761;邮箱:1184589969@qq.com;邮编:62840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541119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四川亨旺牧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