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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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东溪镇盐店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 广元市苍溪县东溪镇场镇 |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投资1353.76万元,在盐店沟设计整治河段,起点位于东溪镇金牛村村委会,终点位于盐店沟汇口上游120m处的盐店沟老桥处,整治河段长约2.1km,新建堤防护岸共1162.3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护岸262m,右岸新建堤防护岸900.3m。主要堤型为复合式生态堤、衡重式堤;河道清淤疏浚2.1km。新建排涝管涵1处,新建下河梯步6处。 |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涉及敏感点施工段设置围挡;淤泥临时堆放期间应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来减少恶臭的扩散,堆料场进行遮盖抑尘。 (2)废水 各施工区内分别设置1个20m3的沉淀池(共2个),基坑废水、临时堆料场渗滤液、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区分别设置1个5m3的隔油沉淀池(共2个),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房现有的处理设施(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夜间不施工,加强现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工区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应集中堆置,及时清运;清淤清障的淤泥经晾晒干化后,用于新建堤防堤身填筑和堤脚回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