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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陶思海、谯娟)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5 字体: [ ]

陶思海、谯娟因保管不善,将(苍权字第1785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思海、谯娟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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