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375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