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持续推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发布机构: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5-20 字体: [ ]

为加强农村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近期,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举措夯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

聚焦难点痛点,筑牢风险底线。收集在日常监管、抽样检验、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和舆情监测中发现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分析梳理出重点难点问题清单、高风险清单,对农村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校园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逐一对照,全面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今年以来,共检查小作坊212家次,农村食品经营店566家次,农贸市场22家次,小餐饮474家次,排查风险隐患45个,整改率达93%。

加强监检联动,开展靶向监管。对农村地区地方特产、方便食品、调味品、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流通大、风险高的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加强“监检联动”,提高监管质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追根溯源核查处置,推动抽检监测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精准支撑。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农村地区食品抽检153批次,合格率97%。

严打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结合“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以农村食品销售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农村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共查处过期食品案件21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2件。

强化示范引领,促进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从环境卫生、证照公示、索证索票、食品质量等方面开展行政指导,促进各食品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诚信守法和主动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推动农村市场食品经营环境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共评选12家食品经营示范店。(张燕)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