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显、李丽、范秋、范永华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788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显、李丽、范秋、范永华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