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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关于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5-29 字体: [ ]

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境内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和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苍溪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已列入文保单位、文物资源点的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征集内容

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是具有一定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二)古墓葬。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

(三)古建筑。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碑刻、石雕、岩画;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战斗遗址、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渡槽、桥梁等;

(六)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如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对新发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可电话直接上报。联系电话:0839-5226066 ,联系人:李双江

(二)对新发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可填写《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并附线索照片1-3张,上传至369152129@qq.com邮箱;也可扫描“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维码”,完善相关信息后上报。

有关线索经核查认定且被文物部门登记为文物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附:1.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

2.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维码




苍溪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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