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德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川(2018)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036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洪德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