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船山乡村振兴示范区(陵江镇)项目2021年与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机构: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12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对我镇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船山乡村振兴示范区(陵江镇)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同时依法出具了《苍溪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苍审农调报〔2023〕1号)。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未按验收工程量据实结算,多结算工程价款50.71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多结算资金上缴县财政。

二、关于“个别项目验收不细致,多结算工程价款18.21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已整改。已将多结算资金上缴县财政。

三、关于“无依据增加工程量,多结算工程价款18.21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多结算资金上缴县财政。

四、关于“个别项目重复结算、隐蔽工程签证量不实、未按设计施工,应减未减工程价款、超过合同工程量±15%的部分未按合同要求调整综合单价”等四个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所有工程量已全面复核,跟踪审计单位对所有隐蔽工程取证审核,将不实工程量全面审减。同时结合审计指出的问题,我镇深刻反思,制定了《陵江镇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五、关于“虚报冒领培训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审计期间,追回虚报冒领培训资金3.7万元,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

六、关于“项目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镇对项目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支持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履职不到位的预算、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别约谈诫勉并进行处罚,共处罚31.4万元。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服务使用管理,我镇完善了《陵江镇中介费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确保今后管理更加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各参建单位按照档案标准提交各自完整性及准确性的全套档案资料。

七、关于“个别子项目成效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镇组织施工单位对项目区的滴灌系统及微灌系统进行整改维护,现已全部能正常使用。

八、关于“对项目采购设备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审计期间,追回施工单位骗取的农机补贴资金7.76万元,已全额上缴县财政。

九、追责问责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针对审计反馈情况,陵江镇纪委对该项目1名专班成员给于党内警告处分,其余项目专班成员已向党委做出深刻检查。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