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对浙水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船山乡村振兴示范区(浙水乡)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依法出具了《苍溪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苍审农调报〔2023〕1号)。浙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个别未实施子项目纳入结算,多结算价款39.1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多支付的工程价款和预留不再支付的财政指标上缴县财政。
(二)关于“浙水乡船山乡村振兴项目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子项目结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组织人员全面复核工程量并委托审计公司重新进行结算审计,将不实工程量全面审减。
(三)关于“浙水乡船山乡村振兴项目太阳能路灯子项目结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组织人员全面复核工程量并委托审计公司重新进行结算审计,将不实工程量全面审减。
(四)关于“浙水乡结算部分规费费率计取不正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委托审计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项目规费费率标准进行调整计算。
(五)关于“编造资料、虚报冒领培训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在审计期间,追回虚报冒领项目资金30300元,按规定全额上缴至县财政账户。
(六)关于“个别合同要素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由项目分管领导向乡党委、政府做出深刻检讨,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合同规范,要素齐全。
(七)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审计结算,且已追回多支付工程价款并上缴县财政。责令分管领导向乡党委、政府做出深刻检讨。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工程变更审批。
(八)关于“浙水乡部分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及管网覆盖已损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乡纪委根据问题线索对负责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及管网覆盖后续管护的1名村干部给予警告处分。
(九)关于“浙水乡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中介机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乡已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及时兑付中介机构费用。
(十)关于“浙水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项目形成的集体固定资产按规定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