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川北老区书画院:
你们申请“苍溪县川北老区书画院”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注销“苍溪县川北老区书画院”。自批文下发之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苍溪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