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6-28 字体: [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

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近期,我办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时间范围:2024年3月6日—2024年6月22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至6月22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062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910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公开主体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在解读回应、主动引导舆论、服务企业群众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整体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元坝镇、龙山镇、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和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良好。歧坪镇、黄猫垭镇、县公安局、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力。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截至6月22日,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1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4个、新浪微博账号1个、抖音短视频账号1个、微信小程序1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群众互动方面总体合格。“健康苍溪”“苍溪文旅体”政务新媒体信息原创度较高,及时转发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县财政局、县应急局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开放日活动。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报送质效不高。个别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错别字及通报错情反复发生的情况。如文昌镇、县交运局将“截至目前”错写为“截止目前”,县林业局将“值班值守”错写为“值守值守”,东溪镇将“针灸科”错写为“针炙科”,县民政局报送信息序号错乱,县发改局报送公示公告信息公示时间及落款日期出现严重错情。

(二)政务新媒体建管不规范。检查区间内,部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主动性差,账号阅读量较低,内容更新频率不高,发布信息多为转载,缺少原创信息,未按要求及时转发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信息。如“苍溪县水利局”“苍溪环保”信息原创度低,发布内容多为转发,篇均阅读量少于30人次;经复查“苍溪公安”未按要求及时转发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信息。

(三)网站栏目保障不够及时。检查区间内,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域、部分栏目更新时间跨度大或未更新,政务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存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涉及“户籍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性住房”“救灾生产”等栏目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问题,如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30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单位在注重报送信息数量的同时,要重视报送信息的质量与时效,及时主动公开惠民惠农惠企政策、重大项目建设、教育、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等民生信息。要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上网信息规范。对领导人姓名、政治用语仔细核校,确保绝对无误。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一是要注意舆论导向,注重传播质量,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二是要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避免知识性、文字性差错,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三是要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围绕职能定位及时发布信息,鼓励发布原创类信息,每10天更新原创内容不少于1条。四是要抓好政务新媒体“建而不管”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排查清理,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账号开设、关停、变更、注销前务必在县政府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人:张凌鸿;联系电话:0839—5222343)。

(三)加强县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政府信息;要根据各自实际,加大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力度,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统一规范设置“政府机构—班子成员”栏目中文字排版及照片底色;要及时准确更新“户籍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性住房”“救灾生产”等栏目相关信息。


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2024年第二季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3.2024年第二季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附件1


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乡  镇

报送信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错情

(处)

县级部门

报送信

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错情(处)

陵江镇

80

65

 

县发改局

20

16

1

元坝镇

117

110

 

县经信局

6

6

 

龙山镇

107

105

 

县教育局

105

101

 

东青镇

25

20

 

县公安局

5

5

 

歧坪镇

10

8

 

县民政局

16

15

1

东溪镇

98

89

 

县司法局

17

14

 

文昌镇

24

19

1

县财政局

27

22

 

云峰镇

14

11

 

县人社局

70

65

 

白驿镇

34

22

 

县自然资源局

103

101

 

漓江镇

80

77

 

县住建局

34

31

 

龙王镇

42

29

 

县交运局

54

42

1

高坡镇

46

44

 

县水利局

13

10

 

岳东镇

55

23

 

县农业农村局

41

39

 

运山镇

69

67

1

县商务经合局

10

10

 

石马镇

71

46

 

县文化广播电视

体育和旅游局

17

16

 

白桥镇

32

28

 

县卫生健康局

100

98

 

亭子镇

111

84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10

5

 

百利镇

38

25

 

县应急局

8

6

 

五龙镇

72

68

 

县审计局

8

6

 

永宁镇

15

10

 

县市场监管局

66

60

 

鸳溪镇

51

46

 

县统计局

17

13

 

河地镇

43

37

 

县乡村振兴局

9

6

 

唤马镇

67

46

 

县林业局

59

47

1

三川镇

150

146

 

县医保局

18

14

 

黄猫垭镇

4

3

 

县行政审批和

数据局

56

50

1

白鹤乡

77

68

 

县综合执法局

14

13

 

浙水乡

52

51

 

苍溪生态

环境局

68

58

1

月山乡

41

28

 

县税务局

6

5

 

桥溪乡

54

42

1

县气象局

19

19

 

白山乡

66

40

 

县供销社

10

7

 

彭店乡

44

40

 

县红十字会

17

13

 

 

 

 

 

县残联

11

9

 

 

 

 

 

县国资

事务中心

54

39

 

  备注:1.政务公开数据来自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监测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附件2


2024年第二季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政务新媒体名称

建管单位

存在问题

备  注

1

苍溪公安

(微信公众号)

县公安局

对部分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未及时转载

加强运维

2

苍溪县水利局

(微信公众号)

县水利局

信息原创度低,内容多为转发,篇均阅读量少于30人次

鼓励制作原创类信息,提升信息传播力,提高公众关注度

3

苍溪环保

(微信公众号)

苍溪生态环境局

信息原创度低,内容多为转发,篇均阅读量少于30人次

鼓励制作原创类信息,提升信息传播力,提高公众关注度

  备注: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3


2024年第二季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务开放日活动

已开展

歧坪镇、月山乡、运山镇、县财政局、县应急局

未开展

东溪镇、文昌镇、白驿镇、漓江镇、岳东镇、白桥镇、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备注:各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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