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建设“三个体系”。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有人员、有地点、有方案、有制度,党委政府巩固建设了镇、村、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个体系”。及时调整充实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2名镇干部专职专抓,进一步提升监管阵地和调剂经费购置检测试剂等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各村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名,建立监管网格和台账,责任到人到地点。全镇108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场均落实内部质量监管人员1名,规范经营管理基地,确保全方位开展自查自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监管“四个领域”。一是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领域全面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禁限农药、兽药、饲料销售,规范进销台账,目前开展执法检查9次,约谈经营户3户。二是对全镇1个屠宰场进行管理,重点对污水处理、操作程序、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进行监管。三是农业主体生产领域进行监管,要求全镇108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及时准确填写生产档案,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主动提供农产品合格证,确保生产全过程可追溯。四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贮运、初加工管理,对贮运条件、相关记录和操作进行管理,严禁加入有害物质进行生产。
聚焦检测“五个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把握关键农时季节,对鸡鸭蛋、畜禽肉、水果、蔬菜、水产等5类重点品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特别对“五个果”“六颗菜”中的豇豆、芹菜、柑橘进行重点关注开展农药残留胶体金免疫速测,对不合格产品严禁上市并报上级部门处理。截至目前,完成农残畜产品快检160批次,胶体金速测90批次。(陈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