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陵江镇四举措保障农村自建房汛期安全

发布机构: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7-11 字体: [ ]

一是持续隐患排查,注重风险防范。盯紧地灾点、中小水库、山洪易发区、临水临崖道路等高风险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村组干部通过微信通知、电话访问、上门检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对险情采用高音喇叭、上门通知等方式,及时组织群众提高警惕、转移避险,严防小险演变为大灾。

二是强化后勤保障,加强跟踪监管。镇村两级及时补充防汛抢险物资,镇政府成立50人的应急抢险队,各村成立20人的抢险分队,确保一旦险情发生,能够及时处理,响应补给。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启用应急预案。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做好灾后过渡。汛期期间严格落实“三避让”工作措施,及时予以疏散、转移和撤离,帮助涉险群众采取投亲靠友、搭建临时帐篷等措施安置。雨后及时组织群众踏勘房屋环境、检查疏通排水、加固房屋、及时消除次生隐患。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提高防洪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宣教活动,加强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常识宣传,面向农民群众普及防灾自救方面的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镇村干部、群众对洪涝灾害风险识别和应对处理能力,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向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