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上午6时54分,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
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应急局组织实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苍府函〔2019〕49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对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一年内,在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县应急局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桥溪乡人民政府派人组成,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检察院派人参加。
(二)明确评估重点。6月26日,评估工作组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评估工作,对《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等逐条逐项细化,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工作分工等重点内容,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形成评估清单并抓好落实。
(三)对标开展评估。7月2日至5日,评估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对追责问责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经评估,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均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县教育局(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下同)、桥溪乡党委政府2个责任单位分别向苍溪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桥溪乡小学校向县教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死者肖**,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死者白**,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三)对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后对原桥溪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边**给予政务撤职处分,对原桥溪小学党支部副书记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县教育局东溪督导站干部何**给予警告处分,对桥溪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长兼副乡长向**给予警告处分。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县教育局。一是树牢安全理念。制作《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组织观看,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安全生产例会22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会议精神,印发学校安全风险形势研判3期、节假日及周末安全提醒书20余份,专题学习《广元市建设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七个一律”工作措施》《苍溪县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八必须”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定期对所有督导站项目专干、校(园)长进行项目管理培训,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学校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将全县教育系统56个在建项目纳入《教育系统在建项目(工程)动态监管台账》,将每个在建工程(包含小微修缮工程)都纳入监管范围,规范项目管理,同时,组织专班对各类学校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排查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严防在建项目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累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30余处。三是健全体制机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梳理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学校小微修缮工程管理意见》,明确学校自主实施小微修缮工程的管理流程,出台《苍溪县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修订)》《苍溪县学校安全工作督办约谈通报处理暂行办法》《学校目标绩效指标考核细则》,督促桥溪乡小学校等单位制定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年度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逗硬考核,进一步强化各教育督导站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桥溪乡党委政府。一是压实安全责任。组织召开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专题警示教育会2次;召开党委会议8次、安全生产例会11次,全面分析研究辖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桥溪乡安全防范网格化监管制度》,修订完善《桥溪乡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及职责清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清单》《桥溪乡安全生产考评细则》的制度,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安全宣传。以驻村干部为主体组建安全生产宣讲团队,充分利用“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村民坝坝会、村村响、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典型案例,累计开展警示教育5次,安全隐患识别宣传活动10次,悬挂安全标语50余条,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公示牌24张。三是强化排查整改。聚焦建筑施工、交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3次,对安全隐患坚决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台账,即查即改,及时销号,累计发现整治问题隐患127处,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
(三)桥溪乡小学校。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召开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座谈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强化各项工作举措,确保校园安全。二是明确安全职责。印发《桥溪小学2024年度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岗位,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安全管理全覆盖。三是加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周检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安全工作防护网。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以及相关工作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一)桥溪乡小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桥溪乡小学校制定了2024年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但却将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作为2024年工作计划目标,未充分结合实际,工作流于形式,对安全工作不重视。
(二)安全警示教育未全覆盖。县教育局仅组织全县教育督导站主任、各中小学校校长(含民办)、幼儿园代表观看“苍溪县桥溪乡小学校“5·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专题片”,未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未做到全覆盖。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县教育局、桥溪乡人民政府、桥溪乡小学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贯彻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广元市建设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七个一律”工作措施》和《苍溪县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八必须”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县教育局、桥溪乡人民政府、桥溪乡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事故调查报告,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安全素养。同时,开展多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普及安全文化,增强群众避险自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三)进一步抓好专项行动。要结合前期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检视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类似情况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主动研判、精准辨识风险隐患,落细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切实补漏洞、强弱项,不断改进和加强安全防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