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十六)

发布机构: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8-23 字体: [ ]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处罚事由 法律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苍溪县百利镇赵科琼副食店 赵科琼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食品合格证明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2 苍溪县万佳益食品超市 赵宏霖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罚款2000元 2024年8月
3 苍溪县品康大药房 罗什 将非药品存放于药品区域进行销售、销售劣药和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先开和®三七1袋和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水飞珠砂5袋;罚款12000元 2024年8月
4 苍溪县龙山镇小川椒火锅店 王军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乌苏啤酒11瓶、重庆啤酒纯生3瓶;罚款2000元 2024年8月
5 苍溪县河地乡惠诚家庭农场 李凤菊 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医疗用语的食品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6 苍溪县龙山镇京川副食店 姚莉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未索取销售凭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可口可乐汽水11瓶、旺仔®牛奶饼1盒、庆龙白砂糖7袋;罚款500元 2024年8月
7 苍溪县龙山镇惠群副食店 韩会琼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未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梨乡缘®小麻花1袋、百钻食用碱1袋、谊冰黄冰糖(老冰糖)1袋、旺旺®雪饼1袋;罚款500元 2024年8月
8 苍溪县龙山镇东峰副食店 唐烽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罚款220元 2024年8月
9 苍溪县歧坪镇洪鑫炒货店 赵洪凯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按规定备案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并保存产品合格证,未索取销售凭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惠辛堂®黑芝麻丸1袋、七队麦场®香脆薯片1袋、千百堂®话梅糖12袋;罚款500元 2024年8月
10 苍溪县酒号音乐酒吧 石钰娟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证明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摆放于大堂冷藏柜中的超过保质期的24瓶夏日纷®黑莓味酒; 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11 苍溪县三川镇卫生院 马健国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没收过期的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7袋、医用超声耦合剂9瓶(其中5瓶已开封、4瓶未开封);罚款2000元 2024年8月
12 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苍溪县龙王十三药店 刘建平 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销售药品未按规定作好销售记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警告;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13 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苍溪县龙王镇永康药店 刘建平 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销售药品未按规定作好销售记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警告;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14 四川省盛大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四十七药店 赵保光 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销售药品未按规定作好销售记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警告;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15 苍溪县白桥镇大生超市 徐仕芬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保存进货查验相关证明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落生仁®炒货兰花豆2袋、潼仁记®水煮花生1袋、有才®椒香鸡翅1袋、甜畅®海螺酥2袋;罚款500元 2024年8月
16 苍溪东青罗永德中医(综合)诊所 罗永德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罚款380元 2024年8月
17 苍溪县东青镇东青社区卫生室 王焕勇 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罚款340元 2024年8月
18 苍溪县雅伦黛酒庄 邓大太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和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警告;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内供酒12瓶、世博会专供酒12瓶;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19 四川省盛大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零二药店 马郗伶 逾期不改正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1000元 2024年8月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