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锋、陈琨等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苍溪籍的运动员学生异地求学训练争取补助”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资助,需向就读学校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经就读学校“三级”认定后,符合资助对象学生可以申请国家资助。
二、苍溪籍县外就读脱贫学生补助项目申请对象为项目实施当月为农业农村局系统在册脱贫人口,经查,向立群为非脱贫人口,不能申请苍溪籍县外就读脱贫学生补助。
三、经与苍溪县教育公益慈善基金会协商,拟在社会捐赠的资金中资助向立群同学5000元。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杨虎 联系电话:0839-5223869
苍溪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