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荣、李杨、杨碧兰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039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在荣、李杨、杨碧兰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