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0250001
经初步审定,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 用途 |
继承人 |
备注 |
1 |
安元秀 |
苍溪县东青镇玉京村5组41号 |
建筑面积: 312.59㎡ 土地使用权面积: 144.96㎡ |
农村宅基地 |
罗德金、 罗伟德、 罗德银 |
该房屋修建于2008年8月,砖混结构,三层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