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国家要求办理事项:
1.企业迁入申请
2.企业迁出调档
3.企业变更登记
4.企业税务迁出申请
5.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市州内迁移)
6.迁出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省内跨市州迁移)
7.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省内跨市州迁移)
8.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9.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四川拓展办理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新参保)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注销)
二、服务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办理企业迁移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实施单位
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
四、办理条件
因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因经营主体类型发生变化(如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内资公司变更为外资公司登记等),超越原登记机关地域管辖范围或级别管辖权限的;或因其他原因需办理迁移的企业,通过迁移平台提交一次申请材料,即可完成企业迁移登记、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相关事项变更。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迁移登记提交材料
(1)企业迁移调档提交材料(共计1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
(2)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共计6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根据企业类型,或提交《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或提交《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或提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或提交《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
原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根据企业类型,或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或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原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根据企业类型,或提交修改后或者补充的合伙协议。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线下)电子(线上) |
1 |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纸质 |
1 |
仅限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企业缴回,线上提交申请的可邮寄缴回;遗失的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作废声明,免于提交。 |
(二)税务迁移提交材料(共计1份)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备注 |
《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
原件 |
纸质 |
1 |
|
(三)公积金迁移提交材料:无。
(四)社保变更提交材料:无。
(五)医保变更提交材料:无。
六、申办方式
线上办理:申请人在互联网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通过法人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线下办理: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材料后,经迁入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迁移平台将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税务、公积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或单位,在其业务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预检,并将预检结果反馈至迁移平台。对符合联动办理条件的事项,相关部门同步完成信息变更(开户、注销)。对不符合联动办理条件的事项,相关部门将结果反馈至迁移平台,提示申请人待符合办理条件后再提交申请。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后,如无公积金、社保、医保欠费等情形的,于1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无未办结事项的,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存在公积金、社保、医保欠费等情形的,待缴清欠费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的,待涉税事项办理完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六至星期日09:00-17:00(需提前预约)
十一、办理地址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http://www.sczwfw.gov.cn/)
线下受理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20号,详细地址: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二楼)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0839-5231270
监督:083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