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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殷驰程)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06 字体: [ ]

殷驰程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苍国用2015第00815号)、《房屋所有权证》(苍权字第2015008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驰程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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