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河地镇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发布机构:苍溪县河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6 字体: [ ]

制表单位:苍溪县河地镇人民政府 制表日期:2025 年 1 月 3 日
序号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单位
全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罚没金
额(万
元)
备注

警告、通报

批评

罚款
没收违
法所
得、没
收非法
财物
暂扣
许可
证件
降低
资质
等级
吊销
许可
证件
限制开
展生产
经营活
责令
停产
停业
责令
关闭
限制
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
行政
处罚
合计
(件)
1
1151072
4MB1B33
98X8
苍溪县河
地镇人民
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
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
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 ”,计入“罚款 ”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3)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许可证件,(7)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8)责令停产停
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9)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 ”;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
5.“罚没金额 ”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