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漓江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21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向社会公布《苍溪县漓江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将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向社会公布,如有疑问请与漓江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苍溪县漓江镇漓江社区文化街14号,电话:0839-57570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关心热点,围绕森林防火、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制度、惠民补贴、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217条:工作信息动态9条,执法监督信息7条,民生类资金发放信息194条,公示公告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漓江镇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切实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水平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表述不规范的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无独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所有信息均发布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发布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镇便民服务中心、1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打造了“一站式”服务功能的政务公开专区,方便为办事群众提供政务公开引导、咨询、申请、政策宣传、意见收集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公文审签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拟稿人并列为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及时对县级反馈问题和监测出的错误信息进行处置,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内部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办站所,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情况回头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年召开1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2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办所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要求不清楚;二是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内容涉及范围狭窄,公开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将每年信息任务细分到各办站所,并提出明确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对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报送政府信息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通过系列措施来不断强化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民生资金发放为主,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类较少,下一步,尽可能地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是加强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时刻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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