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李凤波、王艳)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7 字体: [ ]

编号:202502170002


按照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802执恢377号)的要求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权字第201501452号

苍国用(2016)第00133号)

李凤波、王艳

转移登记

510824101027GB00007F00100003

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上段1039号玉锦龙都D2幢1单元7层1-7-3号


2







3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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