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刘钊)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2-18 字体: [ ]

编号:20250217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0839—522880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刘浩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苍溪县陵江镇刘家巷29号1栋2单元3层2-3-2号

川(2022)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44074号

刘钊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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