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26000元 | 2025.2.18 |
2 | 苍溪县百姓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 1.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2.使用未取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处方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3000元 | 2025.2.18 |
3 | 苍溪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 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10000元 | 2025.2.18 |
4 | 苍溪县永宁镇卫生院 | 1.2023年-2024年12月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张某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2.2020年-2024年12月使用未取得医学影像学专业资格的人员姜某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罚款10000元 | 2025.2.18 |
5 | 苍溪县江南小学校 | 部分教室未安装窗帘等防眩光设施,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要求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2025.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