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川分理处 屈林 向会英)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6 字体: [ ]

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川分理处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7苍溪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21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川分理处

2025年3月26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