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苍溪县公安局
联办机构:苍溪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受理及取件窗口: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苍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江镇江南干道120号
办理电话:0839-5231272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结果方式:现场取件、邮寄送达
一、适用范围
婚生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且父母在婚姻存续期内,持有本省城镇地区有效户口的,可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二、设定依据
川公发〔2021〕141号四川省推进“户口迁移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
三、申请条件
婚生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且父母在婚姻存续期内,未成年子女及迁入方父亲或母亲均为本省城镇地区有效户口
四、申请材料:
(一)户口迁移一件事申请表
(二)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出生医学证明
(四)结婚证
(五)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表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电子证照
五、数量限制
1页
六、办理流程
一窗受理→推送办理→审查决定→结果归集→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特殊迁移情形除外)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及名称
户口簿内页
十、注意事项
由主城区、镇中心区、特殊区,迁入镇乡结合区、乡中心及村庄属四川省公安厅规定禁止迁入的特殊迁移情形,需报县、市、省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地点:苍溪县陵江镇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监督、投诉电话:0839-5227087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