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俊、何健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1174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盛俊、何健华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