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嘉陵支行)
发布机构: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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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113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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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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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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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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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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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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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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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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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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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房他字第2015000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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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嘉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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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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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4101022GB00020F000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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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A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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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