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仕高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苍府林证字2009第24130007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勤香、张子银、邓涛、邓瑶、代树春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