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根据《广元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广人社规〔2022〕2 号)等规定,我局对2025年度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开展了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检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止。检查评估等次为合格的准予继续办学,检查评估等次为不合格限期于2026年9月22日前进行整改,否则将取消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请与县人社局机关纪委或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联系,投诉举报电话:0839-5233031、0839-5226705。
附件:苍溪县202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检查评估结果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