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苍溪县五龙镇人民政府
(二)重点企业:苍溪县兴苍建设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重点企业。围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等重要内容,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5年度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有关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方式
原则上采取送达方式进行,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以查调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
联系人:江雪莲 联系电话:0839-5226196
苍溪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