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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门乡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 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6-23 字体: [ ]

中共苍溪县石门乡委员会  苍溪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门乡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按照苍脱贫办发〔2019〕46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石门乡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乡脱贫攻坚危旧房改造工作。

中共苍溪县石门乡委员会   苍溪县石门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石门乡危旧房改造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积极推进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确保我乡2019年住房全面达标。根据《苍溪县2019年度高质量脱贫摘帽实施方案》,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兜底解决全乡农村危险住房,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必须要有安全住房,特别是困难和相对困难的群众必须要优先保障安全住房,确保全乡住房全面达标。

二、目标任务

住房安全保障要按照“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必须保障基本底线,严禁踩踏作假雷区”的要求抓好落实。各村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辖区内所有农户均有安全住房的基本保障底线。一是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政策要求且严格按照D级标准重建,农村C级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符合改造要求且严格按照C级标准维修加固;二是纳入县本级整合资金的危房改造户中,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采取重建或高标准维修加固两种方式。一般维修加固户,按照保底线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集中打捆使用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统一进行维修加固,确保辖区内所有户均有住房安全保障的目标。三是住房“大走访”发现的住房问题由各村按照销号方案逐一报送佐证资料进行销户。

三、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要“应纳尽纳”,符合中央省级补助政策的危房户,要全部纳入改造。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未动工的土坯房改造户且有安全住房的,不再纳入今年改造范围,严禁擅自动工建设,所有生产用房一律不得纳入土坯房改造。三是兜底解决重点对象户住房安全保障。四是强力推进一般危房户维修加固。县级统筹下拨的维修加固资金,由乡党委政府集中打捆使用,按照由重度到轻度的步骤,坚持全域全程的理念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所有农户必须有安全住房。

四、改造政策及标准

(一)改造标准。一是结构牢实安全。地基基础要完好、稳固;承重墙无裂缝、剥蚀、歪斜现象;木柱、梁、檩、屋架无腐朽、虫蛀或重度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墙面和屋顶无变形,无渗水现象;二是五面严实美观。在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住房前、后、左、右、上共五面既要严实无穿、亮、敞现象,又要顺、直、美,不得存在裂缝、倾斜、垮塌、沉陷等现象,配备足够数量亮瓦、窗户,确保采光通风。三是设施配套齐全。住房改造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在确保住房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农户生活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四是环境整洁有序。房前屋后、屋里屋外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房周檐沟排水通畅,屋团屋转无污染物和白色垃圾。化粪池掩盖严实无臭味,生活垃圾有固定堆放点。

(二)补助政策。纳入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户,按照C、D级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标准补助到户,由农户按要求自行改造;县本级整合资金解决的重点对象(底线台账)户,若自建的按3.5万元/户标准补助到户,若不愿意自建的由乡党委政府确定新建或加固方式,村民委员会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三)评定程序。第一步,由乡政府组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对本村所有农户住房进行安全评定。按照危险程度由重度到轻度的步骤,筛选出需要维修加固的危房户,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第二步,对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上报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逐户进行审核批准,对维修加固的危房户按危险程度分为重度、中度和轻度三类危房,制定专项维修加固方案,优先改造重度危房,再改造中度危房,最后改造轻度危房;第三步,对已实施维修加固的农户要将维修加固方案、审批表等软件资料报乡村建所。各村申报农户实施住房维修加固后,必须确保辖区内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若仍有危房存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改造方式。采取自建与统建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兜底解决重点对象户的住房安全保障。建房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有意愿自主建房的危房户,要加快自建进度,尽快实现竣工入住目标;无意愿自主建房的危房户,在征求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施工建设,采取拆除重建、部分拆除重建以及整体维修加固等方式改造。个别特殊情况,可由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把关批准在本村组、本乡场镇购房。二是针对一般维修加固户。各村要尽量激发农户自主投入资金进行维修加固,不愿意出资进行维修加固的户,由各村根据资金额度大小,在县发改局的指导、乡政府的监督下,按照固定价随机抽取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施维修加固。三是可集中建设集体关爱周转房。对于无意愿建房的重度危房户或无房户,也可由各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统一集中建设“村级关爱中心周转房”作为村集体财产,分配给无住房安全保障农户居住,以保障基本底线。

五、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已完成农村危房存量摸底核实工作、新建住房前期规划选址、全面启动建设及住房安全核实工作。第二季度:全力猛攻危房改造建设进度,6月30日前建房主体完工,危房维修加固工作全面完成。第三季度:7月30日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第四季度:完成资金拨付,完成行业扶贫县级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严禁触碰资金使用红线,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二)监控重点方面。各村一要监管辖区内所有建房户质量、进度和安全,必须确保质量过硬、施工安全、进度很快。二要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特别是辖区内所有建房户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地质灾害点、危石等受威胁地点或在高压线、输气管线的禁区内建房,严禁在建修过程中损坏道路、渠系、电杆、塘堰、天然气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设备,严禁乱砍滥伐乱等行为发生。三要确保辖区每户必有安全住房的底线。本次主要是根据房屋安全普查台帐为主要依据计算的补助资金,各村要激发农户自主投入、协调帮扶单位捐赠或乡村整合其它资金投入的方式解决关键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住房安全保障。

(三)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民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具体安排、亲自督查。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建、国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实行乡村干部包户包村责任制。各村要成立由村三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干部的专班力量推进。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要攻坚破难,认真组织实施各联系干部到岗到位,督促建房农户购买建设安全险,提高农房建设本户是房屋安全质量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建房农户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发现安全、质量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务必认真抓好所负责的建设任务,做到严抓建设质量、严防建设安全等工作,做到所联系村全部住房全面达标。

(四)严肃纪律要求。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住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改造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干部插手项目工程,严禁不分轻重缓急突击改造而举债或安排无序将轻度危房改造而将重度危房留下不管,必须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严格质量标准。严禁将维修加固资金用于风貌打造、房屋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必须优先确保质量过硬、全面达标,确有剩余可用于改厕;三是严格考核。乡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落实工作小组将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对该工作实行一天一问效追踪、一周一排位通报、一月一现场推进、一季一奖惩的推进措施,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村,既要给予通报批评,又要严格奖惩。若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等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严肃执纪追责,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

1.苍溪县石门乡2019年危旧房改造、“大走访”问题整改任务分配及责任清单

2.苍溪县石门乡     村危房改造及维修加固方案(清单)

3.苍溪县石门乡农村危房改造、“大走访”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苍溪县石门乡    村危房改造及维修加固方案(清单)

Ⅰ.基本信息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Ⅱ.农户类型

□建卡户     □低保户     □五保户      □残疾户      □一般户

Ⅲ.房屋信息

住址     

建造年代

Ⅳ.加固类别

□底线台账特重度危房户;□重度危房户;□中度危房户;□轻度危房户 

Ⅴ.加固原因

Ⅵ.工程量清单

序号

加固项目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类别

明细

1

地基加固

混凝土加固

m3

砌砖加固

m3

条石加固

m3

2

承重墙加固

砌砖补洞

m3

木板补洞

m2

砂浆补墙缝

m

泥筋补洞

3

木柱梁檩加固

更换木柱

m

更换木檩

m

更换木梁

m

更换混凝土梁板柱

(含钢筋)

m3

4

屋面加固

更换椽子

m

更换吊檐

m

屋面瓦翻新的人工费

人/天

屋面座脊

m

5

其它加固

砂浆抹面

m2

6

合      计

说明:1.加固原因要言简意赅说明:唯一住房的危险情况以及家庭特殊情况;2.地基加固仅能用于费用不超1000元就能保证地基稳固安全的住户;3.单价为综合单价,含材料、人工、安全、运输等一切费用在内(特殊注明除外)。4.请相关干部务必认真规划、核算,并精准填写此表,严禁弄虚作假,单价不能超过当地同期、同类别财评价。若发现有不严不实行为,将严肃执纪追责。

分管领导:          村建干部:          村书记或主任:         规划、核算干部

附件3:

苍溪县石门乡农村危房改造、“大走访”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开俊    党委书记

蒲灏豫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赵 军    人大主席

张智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冉富升    纪委副书记、安监办主任

王 杰    纪委委员 

徐发志    财政所长

姜 娜    村建负责人

陈升根     国土负责人

候皓旭    林业负责人

所涉及村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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