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知识宣传: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
水利兴,五谷丰。自建国以来,经一代接一代勤劳的苍溪儿女,用自己的双手,加上国家财政资金的扶持,截至2018年底,苍溪已建设水库260座,山坪塘堰13763处,泵站35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215处,这是养育苍溪78万人口的巨大物质财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已建成的部分水利工程设施长期缺人管,水利工程整治维护经费严重不足,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现象严重,已建的水利工程不能有效发挥功能。党中央、国务院推行农村水价综合改革,坚持享受用水权益就要承担缴纳水费义务的原则,通过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核定农业水价、实行农业用水补贴与节水奖励、建立用水户协会管水、多渠道筹集资金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已建成水利工程的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实现水利工程“建管并重”,让水利更好地服务农村、农业、农民。
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关键和前提,这项工作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谢谢您的参与。
苍溪县水利局
2019年6月
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的工作要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 创新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体的来说,实现下列目标:
(一)推行山坪塘、石河堰、泵站、农村集中供水站等小型水利工程及配套渠道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用水纳缴水费、工程管护责任明确。2018年底,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颁证,明晰了山坪塘、石河堰、泵站、农村集中供水站等小型水利工程及配套渠道的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了工程管理主体责任。在保障水利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农业用水供需双方在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价格指导价幅度内商定各处工程的实际用水价格。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由工程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筹集,以用水户缴纳的水费为主,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充,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和管护水平。
(二)到2025年,全县中小型水库灌区农业用水建立五大机制:一是建立农业水权,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二是规范农业水价,水库农业用水政府定价,实行分级、分类、分档水价。三是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在发挥水价促进节水杠杆作用的同时,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四是协会管水,组建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协会承担用水管理、水费收缴、末级渠系维修管护等工作。五是完善水利工程,配套水库供水计量设施、完善农田末级灌溉工程、推广节水技术,夯实农业供水、节水工程基础。
二、苍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已出台政策
(一)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府办发〔2016〕54号)
(二)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府办发〔2017〕65号)
(三)苍溪县水务局 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溪县农业水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苍水发〔2017〕86号)
(四)苍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和《苍溪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办法》的通知(苍财务〔2017〕64号)
三、如何确定农业水权
水资源是公共物品,任何人使用时须受到公共利益、国家水资源总体规划等的限制。水库灌区的用水实行灌溉定额用水,向用水户颁发苍溪县农业用水水权证,核定农业初始水权和分配年度水量。
(一)核定用水定额。苍溪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调查,核定苍溪县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灌溉定额、渔业生产的用水定额、人畜饮水的用水定额。
(二)农业用水水权申请。水库灌区的用水户加入苍溪县用水户协会,由协会与水管单位共同开展实地用水需求调查,造表建册,并按渠道汇总。
(三)确定农业初始水权。根据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苍溪县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水库的多年平均可用水量、用水户用水需求综合确定初始水权。
(四)年度水量分配。在实际使用中各年度分配的水量指标根据当年降雨、工程蓄水丰枯情况进行调整。水库管理单位与县用水户协会签定供水合同,县用水户协会将水库的水量分配到各用水户。
四、适宜苍溪的农业节水措施
根据苍溪县实际情况,总结全县农业灌溉经验、借鉴外县成功做法,今后主要推广下列农业节水措施:
(一)渠道防渗。水库灌区内现在的末级渠系大多为土渠,输水损失大,改土渠为U型渠或防渗处理,可以减少输水损失,提高渠道水利用系数,从而达到农业节水的目的。
(二)低压管道输水。低压管道输水可以减少蒸发、减少渗漏,较渠道防渗节约投资,具有效益高、适应性强的特点。
(三)水肥一体化。将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新技术,适宜于经果林。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按土壤养分含量和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和特点,配兑成的肥液与灌溉水一起,通过管道系统供水供肥,均匀准确地输送至作物根部区域。
五、为什么要缴纳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规定:“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利工程供应水的商品属性认识不足,认为水是天上下的、河里流的,国家农业税都不交了,不应该缴纳水费。
建设水利工程需要大量投入,建成后蓄水保水供水需要管理人员,工程后期维修养护仍需要资金投入,这些费用应从产品水的价格中予以补偿,才能持续供水。所以说,水利工程供应水是商品,用水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水利工程供水管理单位缴纳水费。
六、农业用水定价方式
(一)价格形成方式。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业供水水价。中小(一)型水库实行政府定价,小(二)型水库推行协商定价,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价格管理。我县农业供水实行价格分级分类分档管理,终端价格由骨干工程供水价格和末级渠系供水价格两部分构成。我县供水终端价格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用水、人畜饮水四类。其中,粮食作物供水价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济作物、养殖业、人畜饮水用水价格可适当高于粮食作物用水价格。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以定额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促进农业节水。
七、水费如何计收
(一)用水量计量。 实行管道输水的用水户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计量到用水户。实行明渠输水的用水户根据主干渠分水口安装计量设施计量的总水量进行折算,用水户用水量折算公式=主干渠分水口计量的水量×0.7(末级渠系利用率)÷分水口下的实际灌溉总面积×用水户实际灌溉面积。
(二)实际用水量确认。主干渠供水管理由水库管理单位承担,主干渠分水口以下管理由苍溪县用水户协会承担。用水量以主干渠计量点的水量进行折算,每轮浇灌结束后,水管理单位与协会核对用水量并签字确认。协会配水员和用水户按照用水户之间的实际灌溉面积比例计算每个用水户的用水量,由协会与用水户签字确认。
(三)水费计收与使用。水费收取应开具由县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由苍溪县用水户协会代收。征收到的水费,水库骨干工程水费上交县财政统筹,末级渠系水费返还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全额用于末级渠系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八、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的对象与程序
(一)用水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主要为在定额内用水的种植粮食作物的用水户,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水库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进行确定。通过农业用水补贴,确保总体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节水奖励对象。对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的用水户给予奖励。综合考虑农业水价、节水水量等因素进行奖励。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气候条件显著改变、种植面积缩减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励。
(三)用水奖补程序。由符合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用水户向苍溪县用水户协会提出申请,申请需说明粮食作物面积、水费缴费标准与金额、节水量。协会根据本协会管理范围补贴对象进行汇总后,报所属乡镇政府审核及县财政、水利局审定,县财政局打卡到户。精准补贴资金来源,主要通过优化县财政农田水利和农业奖补资金支出结构、上缴县财政统筹的水库水费收入等多种渠道筹集。
九、示例
以2018年文家角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例:
(一)文家角水库用水分粮油作物、经济作物、人畜饮水三类。
(二)粮油作物供水价格为0.15元/立方米、经济作物供水价格为0.17元/立方米、人畜饮水供水价格为0.09元/立方米。
(三)县级财政对粮油作物生产的用水户定额内的实际用水每立方米补贴0.05元,超出定额外的实际用水一律不予补贴,实际上粮油作物的用水户支付为0.1元/立方米,而改革前为0.11元/立方米。县级财政对农业生产的用水户定额内节水量每立方米奖励0.02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用水节水量,每立方米奖励0.04元。
(四)农业生产用水收取的水费中0.06元/立方米返还给苍溪县用水户协会,用于末级渠系维修养护。
十、如何水量交易与水权转让
水库灌区内推行水量交易与水权转让,提高农户节水意识,增加农民收入。水量交易与水权转让包括以下类型:
(一)用水户之间水量交易。当年无用水需求的用水户,可对分配的水量进行交易,价格实行平等协商,由协会负责协调。水量交易的价格原则上由市场决定,买卖双方协商。同时水行政、物价管理部门实行监督管理,水量交易的价格不能超过基础水价的3倍。
(二)初始水权政府回购。县水利局、乡镇、水库管理单位、协会,可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已获的水权用水户按不超过当年用农业供水价格的5倍回购初始水权,回购后,不再免费获得初始水权。
(三)初始水权转让。用水户之间可对核定的初始水权进行转让,转让后,不再免费获得初始水权。
十一、农业用水水权证核定与管理
(一)农业用水水权的申请。综合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水库多年平均可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灌区农业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适度从紧的原则,实行用水户申请、乡镇政府审查、县水利局确认的农业水权分配制度,明确用水户的农业水权。
(二)水权证的颁发。县水利局监督水库管理单位、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向灌区用水户颁发水权证,水权证核定初始水权、用途与年度分配水量,加强对水量交易与水权转让的管理,优先保障灌区人畜生活饮用水,其次是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充足的条件下保障经果林用水、渔业生产用水。
(三)年度水量分配。每年年初,协会分灌区统计用水需求,协会与水库管理单位签定供水合同,根据水库可用水量、年度用水需求,按照轻重缓急分配各用水户的用水量。每年供水完毕,协会根据用水户的用水、缴费进行年度审核,对连续三年不缴纳水费的用水户,注销水权。
十二、苍溪县用水户协会
(一)苍溪县用水户协会是终端用水管理组织,由农业灌溉用水户、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人畜饮水的供水站、从事农业灌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等作为会员加入协会。
(二)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一是加强水法律、法规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会员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意识。二是与水库管理单位签定供水合同,按照用水户获得的水权分配用水量,组织人员向用水户供水。三是负责水库末级渠系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四是为用水户提供与灌溉有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五是指导并管理县域内本协会分会的建立和运行管理。六是自觉遵守和维护用水秩序,实现灌区均衡受益。
十三、信息公开
(一)用水信息分开。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对初始水权确认、水量分配、水费收取、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末级渠系养护等信息公示。
(二)协会信息公开。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对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决策、协会运行开支、协会内部管理人员变动等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方式。协会每年定期按灌区、分会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监督。苍溪县用水户协会建立网站或APP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