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红十字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3-26 字体: [ ]

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苍溪县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苍公开办函〔2019〕2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年初,我会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8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及时公开。我会制定完善了《苍溪县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苍溪县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本着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适于公开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便民措施等进行公开,在公开上做到内容准确真实,时间及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建立固定的县红十字会政务信息公开栏和公示栏,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组织建设、救灾救助办法、接受捐赠指南、申请救助流程、财政资金使用、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普及救护培训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和文化,发布救灾救助信息等相关信息。做到重要信息长期公开。二是完善救助办法、捐赠流程、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基层组织发展工作流程等,在机关张贴上墙,公开红十字会主要业务工作流程。三是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理事会暨工作会议,举办“红十字开放日”活动等,通报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和募捐款物使用情况。四是借助上级红十字会网站和刊物及苍溪周讯、苍溪电视台、四川新闻网苍溪频道、广元日报、广元晚报等市、县级主流媒体,公开红十字会工作动态和社会关心的相关信息。五是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送信息,反映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救助办法和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会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向社会群众公开信息16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5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7条,募捐款物公示和其他类信息4条,充分提高了我县红十字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的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会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我会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我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党政内网、微信和其他载体公开,未建立部门网站。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单位人手少,工作任务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019年,我会将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取得实效。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强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股室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增加信息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让公众更加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