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苍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现将苍溪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林业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监督考核,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职能,落实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林业工作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等,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会议形式、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等形式,采取长期、定期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和规章制度、领导分工变更、人事任免、财务结算等应及时公开的政务信息。2018年,县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4条、法规公文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74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5条,其他信息(含项目招标公告)4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没有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也未收取费用。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有时公开还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机关以及局下属单位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林业的信息服务。
四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苍溪县林业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