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面推进和谐平安幸福五龙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详细调查情况、地质环境特征及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气象状况情况分析。据县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夏季洪涝偏轻,但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出现较多,防灾避险工作仍不容忽视。各村(居)仍要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意识,针对短时强降水、大风、冰雹、雷电等突发性气象灾害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易发性次生灾害做好防范,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盛夏期间我县部分地方有中等强度伏旱发生,并伴有阶段性高温。
(二)致灾因素分析。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区内地貌以低山深丘为主,地势北高南低,地形起伏大。受“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恶化,加之近年来极端恶劣天气频繁,人类工程活动增多等因素影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可能性和频率较大,防治形势更加严峻,防治任务更为艰巨。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降水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19年全年崩塌、滑坡、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会超过往年。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期
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等影响十分明显,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和自然风化作用引起的一些小规模崩塌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分布规律性不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5~10月份,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有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将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因此,全镇地质灾害防治仍以汛期5~10月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包括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地区)和安置点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是我县重点防范对象。
(三)重点防范灾种。把突发性强的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等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灾种作为主要防范类型。
四、防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加快建成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确保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山体保护严控切坡建设的文件,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建筑施工、矿产开发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减少。积极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防治措施
(一)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五龙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把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强化配合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如发生地质灾害,应第一时间启动镇人民政府编制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村(社区)要在前期开展的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和在建工程项目排查的基础上,启动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镇属有关部门也要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住主汛期来临前的时机,组织足够力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复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尽最大可能掌控地质灾害隐患。根据灾情、雨情发展变化情况,遇有重大转折天气前,开展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将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及早预防,确保安全。
(三)完善群测群防预警预报网络。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群测群防体系结构要求补充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明确各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四)加强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普及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识灾、防灾、报险、避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避让路线人人知晓,让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得好”,提高防灾工作水平。
(五)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接到县气象局的气象预警信息,要及时向村组干部及隐患点群众转发,做到提早预报、精准预报,确保在强降雨天气来临前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个隐患点和监测人、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及时组织和引导群众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和主动避让。
(六)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值班期间,要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的规定,迅速将地质灾害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原因和发展趋势,以及地质灾害危害和影响的范围,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五龙国土资源管理所报告(镇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电话及传真:5632007)。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制度。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村(社区)要将有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其影响范围设立警示标志。
(七)积极做好防灾避让。各村(社区)要按照“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的预防方针,强化村组在操作层面的主体防范作用,在重点防范期内,要组织监测人员加强对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工作,社区要对场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要安排专职监测人员专人盯守巡查,发挥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出现险情或重要转折天气过程来临前,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或应急避险场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本区域内的综合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避让搬迁等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申报,跟踪督促,严格按质按量施工,充分发挥治理工程的治本作用和减灾效益。
(九)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力度。镇财政、五龙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按照《苍溪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开展避让搬迁、巡查排查、预报预警等项目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