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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通道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4-28 字体: [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通道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近年来,个别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法从事建设、种植林木、堆放物品、开挖取土等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为确保全县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通道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三违”(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违章建筑)等威胁电网运行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因外力破坏引发的人身触电、财产损失和电网跳闸停电等事件,有效防范山林火灾,确保苍溪电网安全运行。

二、工作重点

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违章建筑,以及线路走廊区域垃圾场、蔬菜种植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

(一)对电力线路下违章种植树木或保护区外威胁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属于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清理;属于私营单位或个人种植的,由所属乡镇、村(社区)通知产权人、种植人,依法依规限期对树木修剪或砍伐。对拒绝配合树障清理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由县供电分公司强制整改、消除隐患。

(二)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违章建(构)筑物,建(构)筑物所有人要及时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县供电分公司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拆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配合整改工作。对线下蔬菜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易漂浮物,业主要做好清理、固定工作,对周边垃圾场所要及时清除,防止因风刮异物造成线路跳闸事件。

(三)未经县经信局许可,凡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由县供电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应中断供电,并报县经信局备案。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把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区线路通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履职尽责,避免出现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违章行为。

(一)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并督促村(社区)抓好落实。

(二)县经信局负责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的审查,做好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三)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内线路通道的树木修剪、移植业务指导,严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

(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道沿线、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电力通道内绿化树木的修剪、砍伐等督促检查工作。

(五)县公安局负责对干扰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工作。

(六)县供电分公司是电力设施保护区树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阶段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5月1日—5月31日)。各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经常性地宣传造势,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维护电力线路安全,积极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县供电分公司对线下“三违”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大小和对电力设施危害程度,分类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台账,并按照职责和属地原则分解到各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举措。

(三)隐患治理阶段(2019年7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难以消除的隐患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5月1日起并长期坚持)。县经信局对各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的乡镇、县级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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