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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溪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10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

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苍溪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

试点实施方案

为积极开展肉牛羊价格指数保险探索试点,创新保险机制做好肉牛羊保险的承保和理赔工作,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141号)、《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肉牛羊产业的实施意见》(苍府发〔2016〕18号)精神,现就全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开展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稳步推进。

二、总体要求

围绕全县肉牛肉羊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以降低养殖户(养殖专合社、养殖龙头企业)市场风险,提高养殖效益为核心,以风险可防控、投入有保障为前提,以持续有效推进肉牛肉羊成本灾害损失(即传统的养殖死亡)保险为基础,进一步创新保险举措,稳步推进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为突破性发展全县肉牛肉羊产业提供风险防控保障。

三、具体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8年)。强化宣传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政策,根据全县肉牛肉羊养殖基础和条件,确定肉牛、肉羊试点乡镇,制定承保、理赔管理流程,确保全县试点承保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的参保头数占全县肉牛肉羊出栏量的30%左右。

(二)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通过试点,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成本价格、费率水平和完善承保理赔流程,扩大承保范围,确保肉牛肉羊承保规模养殖场的参保头数占全县肉牛肉羊出栏量的50%左右。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建立完善可行的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机制,保险费率稳定,承保理赔流程优化,确保全县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愿保尽保,全面推广。

四、试点范围及品种

(一)试点范围。根据全县肉牛肉羊养殖基础好和重点分布区域,选择建圈标准化程度较高、粪污配套设施设备较齐全、养殖规范科学、长期从事养殖业且符合投保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专合社)进行试点。试点的区域范围见附件所列的试点乡镇,纳入试点品种的数量规模须控制在附件所列的控制数内。

(二)试点品种。肉牛品种主要选择西门塔尔牛、夏洛莱牛、安格斯牛、蜀宣花牛、本地黄(水)牛。肉羊品种主要选择南江黄羊、简州大耳羊、川中黑山羊、湖羊。

五、承保主体

全县统一确定肉牛羊承保主体为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

六、保险基本内容

(一)保险责任。不同品种的保险肉牛、保险肉羊在约定出栏月市场平均交易单价低于保单载明的约定单价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二)保险金额、费率

1.保险金额:每头保险肉牛、每只保险肉羊保险金额以约定出栏重量和核定单价为准,具体金额在保险单中载明。

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金额确定表

类别

品种

核定成本单价(元/公斤)

约定出栏重量(公斤)

成本价格损失

单位保险金额

(元/头、只)

单位保费(元/头、只)

肉牛

西门塔尔牛

22

600

13200

396

夏洛莱牛

22

600

13200

396

安格斯牛

22

500

11000

330

蜀宣花牛

22

500

11000

330

本地牛

22

350

7700

231

肉羊

南江黄羊

19.5

35

680

20.4

简州大耳羊

19.5

40

780

23.4

川中黑山羊

19.5

40

780

23.4

湖羊

18

45

810

24.3

说明:该保险金额按照2017年广元市肉牛、肉羊实际养殖成本测算,以后年度根据市场变化每年测算核定一次。

2.保险费率: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费率为3%。

(三)投保条件

1.年出栏肉牛在5头(含)以上或者年出栏肉羊在 50只(含)以上的养殖场(户)。

2.养殖场选址科学合理且在禁养区外。

3.投保的肉牛羊品种饲养期1年(含)以上。

4.投保时肉牛体重在150公斤(含)以上;肉羊体重在10公斤(含)以上。

5.肉牛肉羊按照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免疫并有记录,必须佩带国家规定的畜禽免疫标识。

6.投保养殖户养殖的肉牛肉羊必须足额投保。

(四)成本确定办法

由县农业养殖专家、县发改局成本监测人员、养殖业主代表、保险公司人员对每年按仔牛和羊羔的购入成本、饲料成本、防疫成本以及其他(人工、水电、圈舍折旧等)成本等进行定期监测统计,由县农业局和县发改局分别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和市发改委,作为全市肉牛、肉羊养殖的年度成本价格参考依据。

(五)市场月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办法

确定在野牧生态养殖场、瑞豪肉牛养殖合作社、宋安肉牛专合社、瑞祥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尖山村三人行肉牛养殖家庭农场、四川大生利牧业有限公司、沙溪肉牛养殖场、盛世远景家庭农场设立肉牛价格监测点;在中兴黄羊农场、金山源牛羊专合社、永兴家庭农场、苍溪县桓沣肉羊养殖场、久隆绿色生态养殖场设立肉羊价格监测点,县农业局于每月25日前定点采集肉牛、肉羊活体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数据,落实专人分别报市农业局和县发改局,以市发改、统计、农业等部门会审对外发布的各县区上月肉牛肉羊活体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作为保险公司上月的理赔依据。

(六)保险期限

肉牛保险期限为1年,具体以保险公司的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肉羊保险每批次保险期限6个月,必须连续投保两批次,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肉牛、肉羊价格责任期间从约定出栏月月初之日始至月底之日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

1.肉牛价格责任约定出栏月时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的肉牛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180日后至保险终止时间。

2.肉羊价格责任约定出栏月时间:在保险期间内,在首次投保和非连续性投保时,被保险的肉羊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90日后至保险终止时间。

(七)投保方式

肉牛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和成本灾害损失(即传统的养殖死亡)保险统筹推进,保险内容在同一保单分项载明,由养殖户自愿选择分项或合并投保。

七、财政补贴标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7〕12号)文件执行,省市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由承担保险公司备齐规定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审核汇总后向省市财政部门申报申请,待省市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补贴资金后兑付。

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

类别

各级财政承担比例(75%)

农户承担(25%)

省级财政承担

市级财政承担

县级财政承担

扩权县

45%

15%

40%

八、责任落实

(一)部门责任

1.县农业局:负责按照全县肉牛肉羊产业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保险公司和部分养殖户代表,共同确定全县肉牛肉羊不同养殖模式和品种的养殖成本价格;每月按时间要求收集和汇总试点肉牛肉羊监测点活体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数据,并报市农业局和县发改局。

2.县财政局:负责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查、汇总、申报和兑付工作,共同协调保险机构的保险范围和试点推广工作。

3.县发改局:参与县农业局组织的肉牛肉羊不同养殖模式及品种的养殖成本价格测算工作;会同县统计局每月会审试点乡镇监测点上报肉牛肉羊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并将确定交易价格数据上报市发改局。

4.县统计局:参与每月县发改局组织的价格会审工作;并会同县农业局做好统计人员的统计技术指导工作。

5.县金融工作局:负责对保险公司的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承保、理赔等政策法规的执行。

6.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负责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开展对试点乡镇保险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重点加强对试点乡镇实施承保、理赔和宣传工作;依据试点乡镇收费情况进行签单承保和查勘理赔工作。

(二)乡镇责任

试点乡镇要成立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保险宣传,加强与保险机构的联动,动员广大肉牛羊养殖户积极参保投保。

(三)投保主体责任

投保主体应严格按照保险承保要求办理投保手续,做到足额投保。发生保险事故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便于保险公司进行快速查勘和及时理赔。

九、组织保障

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县肉牛肉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试点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附件:各乡镇肉牛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控制数量表

附件

各乡镇肉牛羊成本价格损失保险控制数量表

乡镇

种类

乡镇

种类

肉牛

肉羊

肉牛

肉羊

陵江镇

300

500

永宁镇

0

100

元坝镇

100

200

鸳溪镇

0

100

龙山镇

100

200

白鹤乡

0

100

东青镇

0

100

浙水乡

50

50

歧坪镇

150

100

龙王镇

400

100

东溪镇

300

150

三川镇

50

100

文昌镇

0

50

唤马镇

100

150

云峰镇

50

50

石门乡

0

150

白驿镇

0

150

中土镇

120

100

漓江镇

200

100

桥溪乡

50

100

月山乡

0

100

河地乡

0

100

高坡镇

100

100

白山乡

0

100

岳东镇

400

50

彭店乡

0

100

运山镇

0

300

黄猫乡

50

100

石马镇

0

50

龙洞乡

200

150

白桥镇

50

50

雍河乡

150

150

亭子镇

50

200

新观乡

0

200

八庙镇

0

100

石灶乡

0

200

禅林乡

30

100

双河乡

0

100

五龙镇

0

100

合计

3000

500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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