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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4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县中小学生源实际和教育发展改革需要,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全县小学和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志愿择优录取”,职高招生坚持“鼓励报考、学生自愿”的原则。高中招生考试与初中学业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作为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妥善安置军烈属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解决好布局调整学校、外来经商、投资人员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全县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478人,初中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021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000人,职高计划招收新生100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其余招生工作均在8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小学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依法确保当年12月3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秋季新学期开学时能够全部入学。全力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障、视障及中重度以上智障学生集中到县特校就读),实施“无差别、零拒绝”教育,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县城小学招生工作由陵江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由陵江教育督导站组织实施,县教科局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划定的服务区域招生。农村小学招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各乡镇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片区教育督导站进行监督。

(二)初中招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7〕113号)精神,在招收小学毕业生的同时,要招收具有同等学历的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进入初中学习,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农村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方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各片区教育督导站监督,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按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组织招收。县城初中招生按照“特长优先,多校划片,微机分班”方式,由县教科局和陵江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由陵江教育督导站具体组织实施。苍溪中学面向全县招收初中特长生,县城其余初中(陵江五小除外)招生继续采用微机编班,由城郊中学、实验中学和陵江镇中3所学校随机抽签,整班录取,实行“先注册学籍,再报到入学”的招生管理办法。

(三)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分提前定向切块择优录取和统一考试分批录取两步进行。根据省、市2017年招生改革的有关政策,苍溪中学在我县初中学校定向切块择优录取招生702名、“创新人才培养班”文化特优生80名;城郊中学招收“国防英才培养班”文化军体素质特优生40人;实验中学招收“艺体人才培养班”音体美艺体特长生40名。苍溪中学定向切块名额按有关政策和办学水平确定,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遵循学生意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县教科局审核预录后上报市教育局录取。其余的高中新生仍然实行“统一考试、分类分批统一录取”的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录取线,按报考志愿,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严格执行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生)的规定,并将原择校计划纳入统招计划,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取和入学挂钩的其他费用。

(四)职高招生。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志愿鼓励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学已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再予录取。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县教科局要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切实组织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并督促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帮助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困难,防止辍学发生。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校代码、考生志愿、录取分数和服务片区等信息全部公开,严格执行新生凭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证明报到入学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向服务片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严禁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违规招生;严禁招生学校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抢、买卖生源;严禁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从本学期起,严禁新生年级招生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招生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招生计划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严肃追责,从严查处。

附件:苍溪县2017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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