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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5-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加快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切实推进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和高效化,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5月15日起,县政府非涉密公文一律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公文交换平台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现就切实做好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运行环境
  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关键是建好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需的运行环境。要配齐电子公文传输必需的计算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出现故障后应立即进行修复。要确保网络24小时连通,中断网络连接的单位要立即与县电信部门和县委网管办联系(电信部门联系电话:8126689,县委网管办联系电话及网址:5224472,http://10.96.2.6),及时恢复网络正常连通。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电子公文的发送和接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上进行处理。要制定完善电子公文签收制度,确保电子公文的及时签收,当天公文当天签收,紧急公文随发随收。电子公文发送后,发文主办单位应对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查对,并根据缓急程度进行催办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接收电子公文的单位应对公文的规范格式、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对不能正常接收或发送错误的公文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牵头负责,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尽快提高电子公文收发人员业务技能。具体经办人员要负责电子印章、口令的保管使用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每个工作日按指定时间及时收发电子公文。对不及时签收公文的,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予以通报。因公文接收不到造成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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