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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溪县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办法>的通知》(苍府发〔2010〕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临时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人李正伟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陶云兼任。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