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苍编发〔2010〕2号文将苍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将苍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为方便工作,现刻制“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和“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印章各一枚,即日启用。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