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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和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0-06-0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苍编发〔20102号文将苍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将苍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为方便工作,现刻制“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和“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大队”印章各一枚,即日启用。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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