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二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市排位目标任务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激发工作信心,坚定工作决心,确保全县经济实现“双过半”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二季度“三总额三收入四增加值”10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市排位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所承担经济指标二季度全市排位的目标任务,测算出二季度所需绝对值和增速,及时将季度目标细化分解到月,并成立专班、落实专人推进,定时间、定进度,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二季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协调沟通。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与县统计局的协调配合,认真分析各自所承担的经济指标增速一季度在全市的排位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及时掌握全市其他县区的经济指标动态,确保各项指标二季度在全市排位靠前。
三、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要加大对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县政府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完成增速排位任务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全县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说明原因。
附件:苍溪县2017年1-6月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