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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观摩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示范演练的通知
时间:2018-04-26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观摩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示范演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安排,全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示范演练活动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人民政府主办,我县负责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4月27日上午9:00—10:30。

二、演练地点

苍溪县玄武广场

三、演练组织

此次演练由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人民政府主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苍溪县人民政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观摩人员

1.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

2.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乡镇食安办负责人,共117人。

3. 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股室各1人,共46人(见附件1)。

4. 陵江镇、云峰镇、东青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家宴厨师,共200人(由所在乡镇负责通知并组织观摩,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5. 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共50人(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并组织观摩)。

6. 部分参演单位有关人员,其中:县公安局30人,县市场监管局100人(由本单位自行负责通知并组织观摩)。

7. 县疾控中心及部分卫生医疗机构负责人,共100人(由县卫计局负责通知并组织观摩)。

8. 部分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代表,共100人(由县教科局负责通知并组织观摩)。

五、工作要求

1. 全体观摩人员自行乘车前往演练地点,务必在4月27日上午7:30分以前到达玄武广场并到指定方阵位置集中参加演前彩排。届时演练现场附近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所有参演及观摩人员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演练管制区域外。

2. 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对应市级主管部门来苍观摩人员的对接和接送工作(见附件3)。

3. 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本次演练的宣传报道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接待办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 请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在观摩过程中做好安全措施,注意保障自身安全。在队伍集结和返回过程中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安全责任人和现场调度指挥,全体干部职工要服从现场调度和统一指挥,遵守活动秩序,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1.县食安委参加观摩单位名单

2.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家宴厨师人数分配表

3.市级部门参加观摩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

县食安委参加观摩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       县政府办        县公安局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县卫计局

县教科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园林局

县文广新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旅游局

县安监局         苍溪经开区管委会   县商务局

县民宗局         县粮食局

附件2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家

宴厨师人数分配表

序号

乡镇

协管员

信息员

农村家宴厨师

1

陵江镇

40

40

10

2

云峰镇

20

20

15

3

东青镇

20

20

15

合计

80

80

40

附件3

市级部门参加观摩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政府应急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旅发委        市卫计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疾控中心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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