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九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锦上添花’合力破局”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坚持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点,与公办教育同研究、同规划、同管理、同发展。优先将民办教育纳入布局规划,对全县公民办学前教育制定了专项布局规划;将民办教师纳入教师节表彰奖励,招生计划纳入县政府统一招生规划下达,全力营造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意见》,明确了全县教育发展思路。根据《苍溪县民办学校管理办法》,我局一是严把民办幼儿园审批关,新审批的民办园办园条件越来越好。二是举办“园长论坛”和教师游戏化教学展评活动,深入开展幼儿“好习惯”培养,提升园长管理理念,改进教师教学行为方式等培训项目,综合提升园务管理水平。三是以“星级园创建”为抓手,倒逼软硬件投入,坚持星级等级与收费标准硬挂钩,把合格资质占比作为星级认定的硬指标,动态管理星级等级,引领学前教育进入历史发展快车道。目前,全县公民办幼儿园128所,其中五星级园14所,四星级园21所,三星级园22所,二星级园35所,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布局合理,办园规范,发展态势良好。但是部分民办幼儿园在场地、软硬件设施等方面投入不足,师资薄弱,生源少,办园艰难。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尽最大努力协调相关部门给予重视支持。
二、关于“‘社会参与’助力发展”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民办园的投入只有很少的奖补资金项目。苍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有限,对民办教育投入不足。民办教育的发展要依靠举办者自己投入,举办者可以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融资、捐赠支持。今后,如有社会力量融资、捐赠等,我局将积极鼓励引荐其为民办教育献爱心。
三、关于“‘公民并举’携手前行”的问题
2018年,全县成立了“民办教育发展联盟”,建立了理事会管理制度,制定了章程,加强行业自律,让民办学校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共同协商相互监督。目前,正在筹备成立“苍溪县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充分发挥五星级园的示范辐射作用,联挂指导其它公民办园。2012年,全县已经建立了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将陵江一、二、三幼3所省级示范园作为全县小学附属园、民办园的业务指导园,选聘业务骨干教师与各教育督导站结对帮扶。通过“请回来”“走下去”等方式,开展上示范课、指导保教工作等活动,有力纠正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我局将进一步要求业务指导园加强对民办园的指导和帮扶,同时民办园也应该积极主动与业务指导园联系,请优秀教师到园指导。
四、关于“‘落实通道’保护权利”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落实优惠政策,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优化政策环境。制定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行政法规及措施,清理和废止了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相抵触的文件政策,对民办教育用地、税收、收费、招生、升学就业、教师聘用、评职评优等方面从政策上给予了倾斜。二是优化投资环境。凡民间资金投入教育,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均按公益事业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并优先安排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落实民办学校在收费方面的自主权,民办学校水电气价格与公办学校同价,民办教育的学校评价纳入县教科局统一安排管理。三是优化服务环境。落实公民办学校同等的学生资助政策,每年减免保教费、免除中职生学费、发放中职助学金200余万元;落实民办教育财政奖补政策,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我局将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范天志 18383988989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