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发〔2013〕33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2013年度纠风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2013年度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溪县2013年度纠风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县纠风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今年,我县重点评议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地税局、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电信苍溪分公司、县人民医院、苍溪中学校、港华燃气公司8个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负责对各自管辖的基层站所开展评议;各乡镇继续开展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评议,评议比例达50%以上;各监察分局在本辖区内选择2个以上站所开展重点评议;其他部门(行业)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评议。评议内容分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两方面,政府部门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履职、政务公开、行政效率、作风建设、清正廉洁5个方面;公共服务行业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依法经营、办事公开、办事效率、优质服务、清正廉洁5个方面。评议步骤分动员部署、评议调查、整改落实、评议考评、总结5个阶段。评议结果作为各被评议部门(行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评议不合格的单位纳入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领导干部或先进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配合市纠风办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第二直播室》栏目,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按时上线,选派政风行风评议员跟踪督查,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好单位职工、服务对象收听热线,提高热线的收听率和参与率,确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取得实效。
(三)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监管,查处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推进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2.加强涉及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格问责。各牵头部门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
(四)坚决纠正其他领域不正之风
1.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开展分配管理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纠正违反招录规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骗饷等行为。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拆迁规定,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4.坚决纠正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将清理规范博览会、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格控制由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主办、财政出资、领导出席的博览会、运动会,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
5.继续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和物流等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
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纠风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切实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完善查处不正之风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通过查处案件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切实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源头治理。认真分析研究不正之风产生的源头,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入手,制定对策措施,加强源头治理,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附件:苍溪县2013年度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苍溪县2013年度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 作 内 容 |
牵 头 单 位 |
协 办 单 位 | |
政风 行风 建设 |
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
县纠风办 |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
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第二直播室》节目 |
县纠风办 |
县级有关部门 | |
重点专项治理工作 |
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 |
县卫生局 |
县监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文明办、县纠风办 |
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治理 |
县教育和科学 技术局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文明办、县纠风办 |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
县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县监察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苍溪质监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文明办、县纠风办 | |
扶贫移民专项资金监管 |
县扶贫开发和 移民工作局 |
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以工代赈办、县招监办、县纠风办 | |
社保、医保资金监管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纠风办 | |
救灾救助资金监管 |
县民政局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 | |
住房公积金监管 |
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苍溪管理部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审计局、人行苍溪县支行、县纠风办 | |
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监管 |
县财政局 |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招监办、县纠风办 | |
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
县农业局 县减负办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工商局、苍溪质监局、县纠风办 | |
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
县城乡规划建设 和住房保障局 |
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办、县纠风办 |
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县监察局、县国资局、县公务员局、县纠风办 | |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
县国土资源局 |
各相关乡镇、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纠风办 | |
解决评比达标表彰、论坛、节庆、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等过多过滥问题 |
县纠风办 |
县监察局、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 | |
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 |
人行苍溪县支行 |
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农行苍溪县支行、工行苍溪支行、农发行苍溪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苍溪县支行、县信用联社、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苍溪县支行、县纠风办 | |
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 |
县经济商务 和信息化局 |
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移动苍溪分公司、联通苍溪分公司、电信苍溪分公司、县纠风办 | |
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和公路“三乱”治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纠风办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